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交易项目编号 |
汕潮阳公资交建告******001 |
工程名称 |
潮阳区新华西路老旧小区配套道路改造项目二期(第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立项批文文号 |
潮阳发改投[2020]72号、潮阳发改投[2021]34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020-440513-48-01-014608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办事处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潮阳区中华路88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潮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石珠园二期西栋3楼 |
设计单位 |
初步设计: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郑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新华西路(老过境路-棉新大道,即文光段西) |
建设规模 |
第三标段为新华西路(老过境路-棉新大道,即文光段西),长约1320.5米,宽约5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1329.4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9035.03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11.13万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区财政筹措并争取上级补助解决 |
招标内容 |
①、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审核、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及现有系统的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修复完善。 ②、施工总承包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等。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负责人(包括设计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可以由两家单位组成,其中: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另外一方须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拟派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 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 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 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有联合体的,则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和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