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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办事处云浮市云城区翠石路李屋村、林屋村、上尤村村民集体征地留用地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云浮市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拟对云浮市云城区翠石路李屋村、林屋村、上尤村村民集体征地留用地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采购项目编号:YC21YF00ZC004(445302-2021-00241)
二、 采购项目名称:云浮市云城区翠石路李屋村、林屋村、上尤村村民集体征地留用地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5
四、 采购数量 :一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采购内容:云城区翠石路李屋村、林屋村、上尤村村民集体征地留用地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5.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 监管部门:云浮市云城区财政局。
5.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 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应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提供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6.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6.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6.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说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1) 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中“下载专区”下载;
3)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除外)。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1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云浮市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北金山路89号翔盛大厦五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200.00元(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
九、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15 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12日 14:30~15:00)。
十、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城北金山路89号翔盛大厦五楼(云浮市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 磋商时间:2021年5月12日15 时00分。
十二、 磋商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城北金山路89号翔盛大厦五楼(云浮市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三、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8日止。
十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
1)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
十五、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峰路16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27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云浮市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北金山路89号翔盛大厦五楼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姚小姐 联系电话:******
附件:1.委托协议.pdf
2.21YF004 云浮市云城区翠石路李屋村、林屋村、上尤村村民集体征地留用地道路及排水建设工程(发售稿).pdf
发布人:云浮市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