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及管网建设工程(自来水一期)勘察设计已由大埔县发展改革局 以埔发改【202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1)大埔县城第二自来水厂(以下简称“第二水厂”)工程:设计规模8万m3/d,以汀江沿坑段作为供水水源,包括取水头部及取水泵房,净水处理系统和泥处理系统。
(2)五虎山水厂新建工程:新建综合楼,缴费大厅和传达室。
(3)输水管道工程:第二水厂一期供水至湖寮镇、三河镇,远期再供水至百侯镇、枫朗镇、茶阳镇、西河镇以及大麻镇;一期工程含输水管线DN400~DN1000约22.6km、湖寮加压泵站1座。
2.2招标范围:仅限于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及管网建设工程(自来水一期)工程内的测量及物探、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编制。
2.3本项目招标价为:2503.62万元,其中:其中测量及物探费为397.86万元,勘察费为330.60万元,设计费为1504.37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为150.44万元,竣工图编制费为120.35万元。
2.4计划工期: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勘察、测量及物探工作;
(2)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
(3)初步设计评审合格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工作;
(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
2.5质保期:各部分质保期及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约定。
2.6建设地点:大埔县。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2.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3.3.1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以上;项目勘察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岩土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以上。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进行评审)。
4、踏勘现场
4.1由于本项目时间紧迫、建设条件恶劣,投标人应进行标前踏勘。投标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职称证、资质证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原件核查,踏勘现场。先到招标代理处验证身份证及现场勘察证明书盖章,后再到项目实施地点了解现场情况(招标方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工,电话:******),踏勘证明交由招标人盖章确认。踏勘现场时间:2020年9月26日至2020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踏勘现场单位需提前3小时联系招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4.2《踏勘现场确认表》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0年9月26日至 2020 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5.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2.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5.2.3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3.3项要求的人员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2.4联合体工作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5.2.5踏勘现场证明书复印件。
注:①投标人应严格按以上顺序编写报名资料并自行增加封面,每页加盖公章;②报名资料一式两份;③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④所有复印的资料在报名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及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埔县虎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监管单位: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
招标人:大埔县虎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 月25日
附件一
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及管网建设工程(自来水一期)勘察设计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投标单位)
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
设计负责人 ,身份证号: ,勘察负责人 ,身份证号: ,
于 年 月 日已对大埔县第二自来水厂及管网建设工程(自来水一期)勘察设计进行了现场踏勘。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已核查。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证明投标单位已到现场踏勘。
大埔县虎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该表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勘察现场,到现场考察前填妥并盖章。
2、投标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踏勘现场。
3、勘察现场后,此表须招标人盖章确认。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