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5合同段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5合同段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2015】239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通州区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5合同段包含::①施工10合同段:北关站~运河商务区站、运河商务区站;②施工11合同段:运河商务区站~副中心、副中心站、副中心站~政务中心站;③施工12合同段:政务中心站、政务中心站~政务中心东站、政务中心东站;④政务中心东站~燕郊镇站(通州段)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256671 (万元)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 1853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①土建施工10、11、12合同段及政务中心东站~燕郊镇站(通州段)施工范围内的从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工作;②交通导改、管线改移等专项工作的全过程监理;③零星工程监理工作。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五年(2015年09月01日起至2020年08月31日)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2~05合同段的投标,投标人如果采用同样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响应多个合同段时,最多只能获得其中1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备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指拟投入相关合同段的管理人员(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拟投入监理人员最低要求一览表)。
4. 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0 年 09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09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纪家庙纪通东路78号院1单元4层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良乡第三开标室(详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 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百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39号院2号楼7层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街甲8号 |
联 系 人: 龚君惠 |
联 系 人: 张佳玲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公告发布时间: 2020 年 0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