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工业区堤岸景观升级改造工程及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慧谷-珠江东)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10月
西部工业区堤岸景观升级改造工程及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慧谷-珠江东)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89号、穗南发改项目【2017】346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现对西部工业区堤岸景观升级改造工程及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慧谷-珠江东)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西部工业区堤岸景观升级改造工程及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慧谷-珠江东)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1、西部工业区堤岸景观升级改造工程:该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慧谷西片区,滨海路外侧、蕉门水道东北侧,北起焦西水闸(含焦西水闸),南至富力天海湾,总长约5.7km。项目包含景观工程及堤岸改造工程两部分,其中景观工程为改造滨水绿地景观(北起黄阁南路,南至三镇大道),总面积约24公顷。建设内容包含景观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水域景观工程、公共辅助工程等,该部分建设投资估算为18964.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5456.34万元);另外经可研修编堤岸改造工程设计范围为规划滨海路临水侧边线至现状堤岸堤脚,包括长约5.7km的超级堤,重建沿线约3座水闸,新建约3座排涝泵站(根据规划需要确定水闸、排涝泵站的规模和数量),该部分投资估算约为5.9亿元。合计总投资为7.7964亿元。
2、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慧谷-珠江东):根据发改局立项批复,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慧谷-珠江东)为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子项目。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慧谷-珠江东)主隧道北起慧谷主线接地点南至珠江东接地点。包括慧谷环市大道匝道、灵山岛出入口匝道、横沥岛星灿路匝道,珠江东接地点,主线全长约5.2km, 水下隧道长约1.8km,陆域明挖隧道约3.1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本次实施范围包括慧谷-珠江东跨江隧道主隧道工程,主隧道长约5.2km,初步估算工程总投资约65.18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54.01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5.66亿元,预备费约5.51亿元。
五、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项目概况、标段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编制西部工业区堤岸景观升级改造工程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具体包括基础资料收集与调研、现状岸线测量、宗海位置图及宗海界址图绘制、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报告(水质、沉积物、生态)、数值模拟专题、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组织报告书专家评审、报告书须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
(2)负责编制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慧谷-珠江东)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具体包括基础资料收集与调研、现状岸线测量、宗海位置图及宗海界址图绘制、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报告(水质、沉积物、生态)、数值模拟专题、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组织报告书专家评审、报告书须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
(3)负责完成西部工业区堤岸景观升级改造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保证报告符合国家规范的编制深度要求,包括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报告(水文动力)、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组织专家评审,提交报告书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
(4)负责完成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慧谷-珠江东)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保证报告符合国家规范的编制深度要求,包括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报告(水文动力)、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组织专家评审,提交报告书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
3、招标控制价:226万元。其中:
(1)海域使用论证服务费:118万元(其中:西部工业区堤岸景观升级改造工程为57万元;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慧谷-珠江东)为61万元)。
(2)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费:108万(其中:西部工业区堤岸景观升级改造工程为50万元;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慧谷-珠江东)为58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16:00;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10月24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10月30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3、投标申请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4、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
6、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任务的单位)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评价范围需包含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
3、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电话:******
地址:广州南沙区凤凰大道南沙体育馆101门A105室。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四、投标报名前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报名时投标申请人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导致其投标信息不能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的,将导致该投标申请人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
十五、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十六、联合体投标时,除投标文件封面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视为联合体各方已确认相关文件资料;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投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组成为一个投标人)。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单位名称) 及 (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联合体主办方):主要负责本工程的 工作。
② (联合体成员方):主要负责本工程的 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