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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海滨大道沿线景观品质提升工程。
1.2.2 工程位置:湛江市海滨大道。
1.2.3工程范围:海滨大道现状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道路红线按现状42米控制。本项目设计范围南至绿华路边界、北至人民大道边界,以及沿线两侧临街建(构)筑物的公共空间进深范围,总长度约8.5公里,道路设计速度50km/h。由北向南依次与人民大道(海田路)、军民路、百金路、海滨东五路、海滨东四路、体育北路、海光路、体育南路、文东路(建设中)、文柏北(南)路(建设中)、龙潮东路、乐山路、乐怡路、乐金路、圆岭路、明理路、明哲路、明园路、海洋路、绿华路相交。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为56048.04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为28525.98万元),设计费估算约为851.94万元,项目勘察费按设计费5%计取约42.60万元,合计894.54万元,乘以80%的折扣率即约为:715.63万元。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路面升级、人行道升级、景观绿化升级、交通设施升级、照明升级、墙体立面升级、全线“架空三线”下地改造等。
1.2.4 规划意见文件: 湛自然资(市政)函【2021】24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 湛发改资函【2021】78号
1.2.6 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1.2.7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56048.0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8525.98万元,项目勘察测量、设计费标准计费约为:894.54万元,乘以80%的折扣率即合同暂定价为:715.63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含必要的钻探、物探、工程测量等)、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期间现场指导与监督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本工程主要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方工程、交通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照明电气工程(含箱变、线路迁改)、绿化景观工程等相关的一切配套工程的设计,以及满足发包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设计。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专项设计资质,经招标人同意中标后可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将分包单位资质证明及分包合同送招标人备案及存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内容最终以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为准。
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根据湛江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修编 (2014-2020)技术要求及项目规划条件(湛自然资(市政)函【2021】24号 )要求开展,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工程测量、详细勘察、管线物探并出具工前检测报告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等。按国家政策及有关规范要求组织工程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经业主批准后组织施工图设计。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1.4 投标资格
1.4.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须具备其中之一设计资质证书);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1.4.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4.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应具备园林设计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1.4.4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
1.4.5 本招标工程接受独立体或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1.5 获取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5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由投标人到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 5 楼中介超市(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招标文件费2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二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开标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提供网络打印的证件不需提供原件核对,可扫二维码验证]):
1.5.1.1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证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
1.5.1.2 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5.1.2.1 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证件);
1.5.1.2.2 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证件)。
1.5.1.3如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5.1.4如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1、2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1.5.1.5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1.5.1.6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证件)。
1.5.1.7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1、2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打印件不需核对原件))。
1.5.1.8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见附件)。
1.5.1.9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5.2 报名单位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6 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年4月2日上午9 时30分。
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六楼2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
1.7 费用
1.7.1本项目勘察费、设计费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列标准,计算出标准收费约为894.54万元(其中:勘察测量费约42.60万元,设计费约851.94万元),合同暂定价按该费用乘以80%的折扣率,即约为715.63万元。
1.7.2按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最后以湛江市财政部门审定工程预算造价为基数,并按以下取费计取后包干结算,其中:1、设计费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后乘以 80 % 的折扣率(附加调整系数取1.1,其余系数全部取1);2、勘察测量费按照设计费的5%计算后乘以 80 % 的折扣率。
1.7.3招标控制价中包含了本项目招标内容中全部内容的工程勘察、设计费用:(1)包含了工程必要的钻探和物探和测量、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方案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餐费等费用)等相关费用;(2)包含了为完成本设计项目所需进行的研究或评估等工作的所有费用;(3)施工过程中派驻的设计驻场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等。(4)工程设计工作在施工期间发生任何二次设计或深化设计工作不得另外收取费用,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1.8 工期
1.8.1 勘察测量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及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必要的钻探、物探、测量等勘察工作,并提交成果。
1.8.2 设计工期要求:
1.8.2.1合同签订后及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之日起10天内,提交至少2个提升设计方案(含中标方案)给招标人进行评审择优,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择优而取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及深化。
1.8.2.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方案修改及深化任务通知书之日起5天内,提交修改、深化的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送审稿;任务不明确或不具体时双方协商解决。
1.8.2.3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通过咨询、采购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后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修编)文件(含修编初步设计概算);
1.8.2.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概算)送审稿;
1.8.2.5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通过咨询、采购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后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修编)文件(含修编施工图概算);
1.8.2.6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5天内,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资料。
1.8.2.7工期不含方案、设计的审查、审批时间。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中标人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对本项目全程现场指导与监督等相关工作。
1.9.3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 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上发布。
1.11 招标人
1.11.1 名称: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11.2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
1.11.3 联系人: 陈先生、蔡先生
1.11.4 电话(手机)号码: ******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 名称:湛江市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1.12.2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3号虹都大厦
1.12.3 联系人:赵睫
1.12.4 电话(手机)号码:****** 、******
1.12.5 传真号码:******
1.12.6 电子邮箱:******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海滨大道沿线景观品质提升工程
致: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