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镇海湾航道管理站码头和站场工程施工(ZB40合同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7]3739号文和广东省交通厅以粤交基[2019]3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镇海湾航道管理站码头和站场工程(ZB40合同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镇海湾航道管理站码头工程和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镇海湾航道管理站站场工程。
(1)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镇海湾航道管理站码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拟建1座工作船码头,码头总长80m,宽15m。码头通过一座长106.4m、宽7.0m引桥与后方陆域连接,后方陆域总用地面积13333.33m2。相关配套设施:1套(含给排水、消防、环保、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控制等)。主要工程内容为码头、引桥、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港池疏浚、配套设施的施工等。
(2)镇海湾航道管理站站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一座业务楼,占地面积341.79m2,总建筑面积600.13m2,共两层,框架结构。相关配套设施:1套(含给排水、消防、环保、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暖通等)。主要工程内容为一座两层业务楼。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恩平横陂镇(原粤裕丰文华化工有限公司)北侧,那扶河及镇海湾出海航道右岸。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镇海湾航道管理站码头和站场工程的施工,主要工程内容为码头、引桥、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港池疏浚、业务楼、配套设施的施工等(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
2.5招标控制价:1443.77万元(人民币)。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等方面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同)做为施工总承包方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业绩,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工程工程接收书上签署的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书(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存在年度利润累计数为负数等不良状况,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①上一年度(指2019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②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平均营业额不得小于人民币1000 万元;③投标人用于申请本项目的营运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初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3.4 人员要求:
人员 | 人数 | 资历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具有水运工程系列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满5年工作经验,至少具有一项水运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工作经验。 |
技术负责人 | 1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运工程系列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满8年工作经验,至少一项水运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经验;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质检负责人 | 1 | 水运工程系列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或培训证书 |
施工 技术人员 | 2 | 水运工程系列中级(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
专职安全员 | 1 | 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注: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一经投标登记,不得更改。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近三(3)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在以往工程中对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等款项均能按期支付,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④投标人在近三(3)年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国家住建部、国家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⑤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现行有效的“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的评价等级不能为D级或投标人在最新的全国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不能被评为D级。
3.6 关键设备要求:/。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施工投标人与本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 以上。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9日至2020年0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持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屏幕显示窗口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邮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9 日至2020年0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将办理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到达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时间为准),由招标代理录入交易中心系统,资料原件通过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
4.3办理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下述资料(需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代表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使用);
(5)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盖章);
4.4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5 图纸等辅助资料每套收取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2 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8.公告附件:
附件《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港口二路12号
联系人:匡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611号2701房
联 系 人:黄工、崔工
电话:******、******
2020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