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LNG接收站外输管道项目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惠州LNG接收站外输管道项目业主为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惠州LNG接收站外输管道项目为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是惠州LNG接收站及广东省重点项目美孚化工项目的配套工程。本项目线路总长度为115km,设计压力9.2MPa,主要为惠东新材料产业园、惠州天然气电厂、美孚惠州化工项目、西部综合能源站进行供气,剩余天然气资源注入省管网。
(2)建设工程名称:惠州LNG接收站外输管道项目。
项目名称:惠州LNG接收站外输管道项目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
招标编号:0724-2000C46N4292
(3)建设工程范围:本项目全线位于惠州市惠东县和大亚湾区境内,共由四段线路组成,分为一干三支;其中干线管道起始于惠州LNG 接收站,经惠东县平海镇、铁涌镇、稔山镇和白花镇四个镇区,沿线设置平海监控阀室、铁涌监控阀室、惠东监控阀室、亚婆角分输清管站,终止于白花分输清管站。支线1 管道起自亚婆角分输清管站,经霞涌街道、澳头街道两个行政区,沿线设置晓联监控阀室、大亚湾分输清管站,终于位于广东能源美孚项目用地内的大亚湾末站,支线2管道起自白花分输清管站,终于白花产业园末站。支线3 管道起自大亚湾分输清管站,主要并行已建大鹏管道敷设,终于惠州电厂末站。
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同时,结合天然气管道行业先进设计理念,开展本项目以下工作。
工作范围包括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及其相关工作,并分别提交独立的成果文件。本项目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初步勘察测量和详细勘察测量;
(2) 初步设计及概算;
(3) 详细设计;
(4) 竣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需测量管道的中心线;
b、若竣工管道已超过原图带,则要求补充测量地形图;
c、需满足国家规范、行业及发包人等相关要求。
(5) 各阶段相关配套的设计及现场服务相关工作。
(6) 将项目HSE“三同时”有关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及批复、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水土保持评价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到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具有(a)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具有(b)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具有(a)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b)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5)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长输管道GA1级设计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A1级设计资质。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有权机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项目经理应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资格,并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
(2)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公司员工。
(1)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从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至少有二项类似长输天然气管道已完成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业绩(单个项目设计长度在200km以上,同时满足管径≥DN900、设计压力≥9.2MPa);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签字或盖章页、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等作为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设计管道长度、管径、设计管道压力等信息;如发现投标人业绩有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国e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线上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后、并在国e平台线上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进行登记、于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递交纸质版投标登记资料(若为邮寄,于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的截止时间前寄达),上述程序缺一不可,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 月 26 日至2020年 9 月 30 日。
5.3投标登记时间:2020年9 月26 日00:00至2020年9 月 30日16:00(北京时间)。
5.4邮寄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地点:详见“8.联系方式”“(1)”所述的地址。请投标人务必在上述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内递交如下投标登记资料纸质版,并将对应的电子版上传国e平台:
(a)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见附件一,或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b)证明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3点业绩要求的资料(需提供能显示相关业绩情况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能清晰显示合同范围的合同资料关键页、回访记录(或用户证明)、投运证明(如已投运)等)。
(c)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3点其他要求的资料。
(d)各投标人须将以上资料(除投标登记申请表单独递交外)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顺序装订成册(壹份),每页加盖公章。按本公告第3点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5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国e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e平台”,网址:******)发布,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完成投标登记录入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国e平台,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付款程序。招标文件售价:见国e平台(售后不退)。
5.6招标文件获取操作步骤:①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且该企业信息登记应在有效期内;完成国e平台注册后登陆选择对应项目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电子版,对应的纸质版于投标登记时间内送达投标登记资料地点,待确认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②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购买手续。③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如果符合资格且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3)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按要求执行的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