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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采油厂2021年度产能建设地面工程(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河口采油厂2021年度产能建设地面工程(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河口采油厂2021年度产能建设地面工程(安装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2.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800万元(不含税)。
2.6标段预计招标范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下达投资计划的产能建设(新区产能建设、老区产能建设、滚动及油藏评价、开发准备、老油田技术改造、提高采收率、探转采、井筒产能恢复等开发工程)的地面建设工艺流程安装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投产试运、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且单项施工合同额不超过400万元。
2.7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不低于7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不高于30%,招标人根据中标人的进度、质量等考核情况进行份额调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及许可证: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及以上),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
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与油气田地面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质量负责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备安装质量员岗位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核发的安装类中国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1)获取时间:2021年1月16日9时至2021年1月21日9时。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9时。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69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