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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大坝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东河源
招标公告
堤坝
发布时间: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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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大坝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大坝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发改[2020]1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情况),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可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河规建通〔2018〕340号)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为和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大坝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和平县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

2.3工程规模:道路交通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环卫工程、防灾工程和回填及支护工程(详见初步设计),项目总面积约1.38平方公里。

2.4 项目立项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5005.9281万元,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3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元,工程费(即建安工程费)为******1.73不含预备费)。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包括控制价费率、控制价总价)的为无效投标。最终结算价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5招标内容

2.5.1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包含的所有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合格书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工程、电力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和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

注明:施工图设计费包含人工费,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它费用及税金,不再考虑其他任何收费调整。

2.5.2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防扬尘污染、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

2.5.3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1)预结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算、结算文件编制,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3)施工总平面设计与管理等。

4)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5)负责对原有管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等)的保护,如有损坏承担修复工作及全部费用。

6)中标人应承担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工商、税务、治安、执法、卫生防疫、消防、环保、技术监督、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气象、建设、水利、进出省、市及县等国家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应由乙方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

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6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 CJJ/T82-2012)、《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河源市房屋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实施办法》(河规建通[2017]40号)及现行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2.7工期要求: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30日历天;施工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接本项目所需的(1)、(2)企业资质证书:

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施工资质, 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具有路桥或道桥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资格。

3.4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或其他有效网页打印件。

3.5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或其他有效网页打印件。

3.6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在2020年6月至8在本公司缴交社保证明。

3.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

3.8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单独报名即可)。

4.3报名时间:2020年9298:30至2020年101217:30。

4.4开标时需提供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报名资料内容如下)

1)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网页打印件。

3)拟派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提供能证明其满足任职人员要求的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等能证明其满足任职人员要求的证明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在本公司缴交的2020年  6月至8月的社保复印件。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若是法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则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 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人必须提交5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2020年9298:30至2020年101217: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则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6.7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报名后不得随意变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8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河规建通〔2018〕340号)的要求,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02910:00,地点为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10楼)。

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上发布。

9. 系方式

招标人:和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62-******

地址:和平县工业园

招标代理: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

 

                                           二〇二〇年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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