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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2020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已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以红发财函【2020】7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及计价清单要求施工;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计划工期:计划建设工期为9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4 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和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出现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是新成立公司,则提供近年度财务相关资料即可); 3.5 投标申请人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已公示通过; 3.6 近3年来(2017年11月至今)施工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8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9 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0 近3年来(2017年1月至今)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 3.1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广东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出具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证明书原件;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6)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需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7)拟投入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1人、测量工程师1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的从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8)近3年来(2017年11月至今)施工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9)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和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出现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是新成立公司,则提供近年度财务相关资料即可); (10)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相关资料的网上截图; (11)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带齐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原件(委托的同时带齐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亲临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签署承诺书。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除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其他人员的身份证外),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2020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2 月 17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 。 5.2、开标时间为2020年 12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05室 联 系 人:刘伟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气象设施楼西梯501房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
2020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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