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东区化工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东区化工码头工程由茂名市发展与改革局以茂发改核准【2019】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茂名港长兴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茂名港长兴石化储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茂名港博贺新港区
2.2招标项目规模:新建3个油品化工泊位及配套设施,其中E10、E12泊位为5万吨级油品化工泊位,E11泊位为1万吨级油品化工泊位。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510万吨。项目批复设计概算为68596.7万元,监理费为945.54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及管理工作。
2.4计划施工工期:40个月 (如遇到雨天、台风等特殊因素影响工期,经招标人确认,工期予以顺延)。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划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实际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监理业绩要求:至今承接过5万吨及以上码头水运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文件需提供施工监理合同。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一年社保证明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5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 个监理标段。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其他:
3.7.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l)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3)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4)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
3.7.2投标人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0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登记窗口为准)持授权委托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套,在退还图纸时无息退还押金。
4.3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备注:办理投标登记时需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签章齐全)一式三份,可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内容一致。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开票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8日0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号)(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茂名港长兴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201室
邮 编:510730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ZBDL******
招标人:(盖章)茂名港长兴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