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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工程招标> 工厂项目 信息详情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西村街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项目(CLF0120GZ08ZC95)竞争性磋商
广东广州
招标公告
工厂项目
发布时间: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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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西村街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项目(CLF0120GZ08ZC95)竞争性磋商
品目

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0年09月25日 17: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10月0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年10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38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女士******-733;陈先生020- ******
项目联系电话 ******-733
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协和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88

项目概况
  西村街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0 15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3-202009-101234-0024

项目名称:西村街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5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西村街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1个;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0GZ08ZC95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西村街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项目

1个

3850000.00

(3)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2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增埗公园南北两侧两栋垃圾分类收集用房:北侧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用房; 南侧为低值可回收物集中用房,其中包括配套办公休息用房及居民垃圾投放口; 场地内新建挡土墙、路面硬化及园林绿化建设等。

北侧垃圾回收用房占地面积约为306平方米,可建设面积约为160平方米。建筑功能包括生活垃圾回收区、居民投放口和员工休息室。南侧低值可回收物集中用房占地面积约为92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360平方米,功能包括低值可回收物区、废弃玻璃堆放区、园林垃圾处理间、有害垃圾暂存间、大件垃圾拆卸间、废旧衣物暂存间、垃圾投放口和管理休息室。

(4)招标内容及范围:

①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

设计其他服务:(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1名驻现场)(2)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②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工程质量检测、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另外承包人协助办理工程完工后各阶段验收工作,并做好各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落实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按系数计算)措施项目费按实结算。

(5)合同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为  5 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 25 日历天。

(6)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设计内容及设计深度应符合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7)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2)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在施工单位注册,须提供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的社保证明。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在设计单位注册,须提供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的社保证明

(5)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在施工单位注册,提供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的社保证明。广东省外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员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主要内容。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1)-6)项,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除外。(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8. 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09  25 日至 2020 10 0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0  15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10  15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供应商可通过******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获取:供应商登入******填写或******“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20-******-401/411

3.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地址:协和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733;陈先生020- ******

   电话:******-73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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