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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标准厂房建设(一期)工程-沈大路北侧地块项目(大正葳)F3栋厂房二次设计内容施工招标
【信息时间: 2021/1/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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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标准厂房建设(一期)工程-沈大路北侧地块项目(大正葳)F3栋厂房二次设计内容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标准厂房建设(一期)项目 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徐开管项〔2018〕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标准厂房建设(一期)工程-沈大路北侧地块项目(大正葳)F3栋厂房二次设计内容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以北,大大路南段以东,中天仕名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10099.59㎡,实施内容包括F3栋厂房机电装修工程、装饰、土建及弱电工程等,建筑面积约37733.75㎡。 2.1.3合同估算价:约1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2 月 18日,竣工日期: 2021 年4 月19 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签发日期为准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为F2栋厂房、F3栋厂房、F5栋厂房三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F3栋厂房标段。 注:每位投标申请人可以申请上述三个标段的投标资格,但只限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顺序按F2栋厂房、F3栋厂房、F5栋厂房标段依次进行,在前一个标段中标后可参与后一标段评标,但不得再次中标(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如第二中标后选人放弃由排名第三的中标后选人中标,依次类推)。 2.2招标范围:包括配电工程、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制程系统工程、二次配工程、弱电工程及装饰土建等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工程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 (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 2020 年 10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2 月 9 日 9 时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 2 月 9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8.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2021 年 1 月 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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