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北太路)给水管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槎神大道(鸦岗大道-北太路)给水管迁改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1-0253)已于2021年1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等内容作如下修改与补充。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2 元(《最高限价公布函》详见附件1)。
二、非竞争费用: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572148.88元,暂列金额为634455.77 元,暂估价为/元。(未按补充公告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三、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14 (最高投标限价的85%)。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第45.1条修改为如下内容:
原文: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94%(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75 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94%(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 ******.79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五、投标人需按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详见附件2。
六、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公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七、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附件:1.《最高限价公布函》(另册);
2. 电子招标文件(另册)。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重点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日 期:2021年2月26日
附件:补充公告-槎神定稿.docJG2021-0253_******105023.GZZF附件3: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槎神给水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