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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望牛墩大队东莞市交通警察支队望牛墩大队电子警察系统及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服务部分更正/变更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望牛墩大队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2月13日 10:5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2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02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警官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望牛墩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李屋村(原李屋小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望牛墩大队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28 |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于2020年02月10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东莞市交通警察支队望牛墩大队电子警察系统及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服务部分(441900-9-20******-0002)(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更正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后续款项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剩余款项/72,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向中标人支付每月进度款。中标人在申请资金前须同时提供等额的发票给采购人。”更正为““★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后续款项按月支付,合同余款按36期每月支付,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向中标人支付每月进度款。中标人在申请资金前须同时提供等额的发票给采购人。”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02月20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锡恩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尹警官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
联系人:李保东 | 联系电话:******-828 |
传真:****** | 邮编:518040 |
(三)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望牛墩大队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李屋村(原李屋小学) |
联系人:黄燕章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3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