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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都县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等服务项目已由宁发改法规字[202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都县统筹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县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施工,即将进入项目验收阶段,现对该项目的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都县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等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标段一:宁都县蔡江乡、大沽乡、钓峰乡、东山坝镇、洛口镇、东韶乡、肖田乡等七个乡镇;标段二:宁都县湛田乡、会同乡、青塘镇、赖村镇、长胜镇、固厚乡等六个乡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面积共4.6635万亩,其中标段一建设面积23225.82亩,标段二建设面积23409.26亩。总投资约1.386亿元,本次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等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标段一为613800元;标段二为709100元。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对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含新增耕地)开展工程复核、工程验收、上图入库等服务,出具工程复核报告(含图件)、单项工程验收报告,施工标段集中连片200亩以上地段的需制作航拍图;完成计划任务的上图入库工作,新增耕地单独出具勘测报告,完成新增耕地的申报备案。
2.6服务期限:本工程复核报告(含图件)、单项工程验收报告必须在市级全面验收前或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其他服务必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原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勘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0日起至2021年3月1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上午09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金额:¥14000元(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名参加两个标段投标,但是只可以中一个标段)。
7.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3月11日17:00
7.3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7.4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7.5账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7.6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说明:投标人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3月11日17时)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进入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点击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11日17时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可以直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首页-咨询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
3)、投标人选择纸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若基本账户银行无法人资格或无权限开具银行保函的, 其上一级行政管理银行(支行或分行)开具的保函,视同有效),开标时同时提供有效的保函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体现,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如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无法开具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可选择其他银行出具银行保函,但是开具银行保函所需的财务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附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支付凭证需注明开具宁都县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等服务项目投标保函财务费用)银行保函受益人名称为 :宁都县统筹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投标人选择纸质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投标人选择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开具投标保函所需的财务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附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支付凭证需注明开具宁都县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等服务项目投标保函财务费用),否则,视为其投标保函无效。同时需对投标保函进行编号,注明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如为外市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还应注明在赣州市辖区内营业网点的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对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责任必须为连带责任。保函受益人名称为:宁都县统筹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办公室。
8、有关说明
8.1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勘察,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同时在开标会现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8.4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 2 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若先前开启的标段中标排序第一,下一个标段将不参与评审。
9.新冠肺炎防控事项:
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和《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第 7 号令》等文件精神, 为有序开展本项目开评标活动,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实行“扫赣通码+亮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方式进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确保可追根溯源。省外人员参加投标的还必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统筹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宁建平 联系电话: 0797-6925826 ******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金盆小区9栋53号
监 督 单 位:宁都县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