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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41线汕尾市城区埔边至长沙湾段路面 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241线汕尾市城区埔边至长沙湾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汕尾市城区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省道241线汕尾市城区埔边至长沙湾段路面改造工程概算的批复》(汕市区发改[2020]65号、汕市区发改[2020]2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道241线汕尾市城区埔边至长沙湾段路面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汕尾市城区。 2.3建设规模:本拟建项目为省道241线汕尾市城区埔边至长沙湾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跨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和马宫街道。本拟建主线起点接汕尾大道埔边段路口,终点止于马宫街道长沙湾香江大道;主线总长约8.5公里,支线为红草老村路,总长约500米。路面宽度6.0米到14.0米之间(长沙湾香江大道连接段约22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沥青罩面,增设人行道,新建立道牙和平道牙,增设护栏,对原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病害处理,新建部分路口,增设交通划线,局部完善交通标志牌,沿途园林绿化景观提升改造等。(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监理内容:项目实施全过程(包括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协调各进驻单位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进度统一调控,避免相互干扰,确保实现工程的总体目标。 2.5监理招标最高限价(暂定价)421919.57元。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标准。 2.8计划总工期:施工合同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本工程的监理机构的人员5人,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2名(其中给排水专业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并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监理员1名(提供有效的岗位证复印件); 3.3拟派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 9月 25日9 时 00分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须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4.2、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到达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一份(表格详见附件)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4.3、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由各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附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身份证除外),以及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附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要求及结合投标人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身份证除外),并由各投标人统一装袋列明材料清单(材料清单表格格式可参考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附表)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委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同时通知各投标人按各投标人提交的材料清单表格的目录各项材料原件一并退还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5、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5.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邮箱******,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5.2、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 2020年 10月 20 日 13 时 00分至14 时 30 分止,提交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副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为 2020年 10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副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区通港路325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金海明珠B栋4楼401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 附件: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
填写说明:如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资格的应填写注册证号,没有要求注册资格的可填写资格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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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监理招标文件(上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