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于*年**月*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部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ch***-****)(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澄清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疑问回复:*、关于技术商务评分表,评审项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投标人获得工程造价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个得*分,本项最多得*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证书为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供评委核查,没有原件不得分。”:本次采购项目内容为中标人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并非要求中标人进行研发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知识产权,该评分项设置投标人获得相关专利证书作为加分项,属于要求投标人自身具有研发能力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本项目合同履行无关,投标人通过购买或租赁使用第*方的知识产权,同样可完成本项目内容。该评分项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回复:本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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