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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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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人民政府三江镇竹新村风貌管控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类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2-26 09:38:42 | 公告发布媒体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
采购项目编码 | 441826-2021-00096 | 采购项目名称 | 三江镇竹新村风貌管控建设项目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3-12 09:30:00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2-******MA53PNMLX2-******-377215-4 |
公告源URL | ****** | ||
数据时间戳 | 2021-02-26 09:38:46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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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三江镇竹新村风貌管控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1826-2021-00096 项目名称:三江镇竹新村风貌管控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竹新村风貌管控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2,36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竹新村风貌管控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 2020 年 11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8提供 2020 年 11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2.9 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2020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10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11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12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1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4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完成报名登记,并领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竹新村风貌管控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资格的建造师);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1年02月27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本项目需要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2)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上述响应人特定资格要求中的3.1-3.2项的证明文件 (注:参与正式磋商时上述2.7-2.10项资料须放入响应文件正本中,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现场审查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邀请3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应在2021年03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开标室。(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八、资格预审日期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3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前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5日,每天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清远市佳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金三路与团结大道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00米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清远市佳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海华 电 话:****** 清远市佳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6日 |
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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