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36线榕城南河大桥至屯埔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36线榕城南河大桥至屯埔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揭阳市交通运输局以揭市交函【2020】1143号文核准招标,施工图设计已由揭阳市交通运输局以揭市交【2020】378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揭阳市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市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揭阳市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揭阳市榕城区境内
(2)规模:省道S236线榕城南河大桥至屯埔段位于揭阳市榕城区境内,起点是榕城区南沙大桥桥头,起点桩号K13+086,途经梅云街道、仙桥街道,止于仙桥街道屯埔村(寨山头桥桥头),终点桩号为K24+141,短链205.508米,全长10.849公里。现有道路为一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37.5米,双向六车道,行车道宽2×11.75,非机动车道宽2×3.5米。在原路基、路面基础上进行改造。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m/h,路基宽度37.5米(维持原路基宽度),具体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量为准。预算总投资金额7964.2214万元,其中建安费为7001.6196万元。
(3)计划工期:为 18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4)招标范围:依据揭阳市公路勘察设计院设计的《省道S236线榕城南河大桥至屯埔段路面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内容,(具体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量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7187.0228万元。 (其中安全生产费103.1186万元)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录1-7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企业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2017年以来没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无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文通报或行政处罚;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9 月 23 日至2020 年 9 月 27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附件3列明的其他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 号窗口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1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10月 19 日 09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40 分至 09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3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揭阳市公路事务中心
地 址:榕城区沿江路市政府东侧
邮政编码: 522031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邮 编: 510000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
2020年 9 月 23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
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 10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50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度至少有两年盈利且最近三年的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5、基本户开户银行4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 |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最新一年度(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2、近三年度(2017年-2019年)财务信息以申请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内: 1、累计完成里程不少于33公里(含33公里)一级(含一级)或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路面改造的施工项目(不含维修、或修复、或养护、或大中小修、或病害处置、或整治或单项交安工程的公路施工项目)的业绩。 2、完成过至少1项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11公里(含11公里)一级(含一级)或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路面改造的施工项目(不含维修、或修复、或养护、或大中小修、或病害处置、或整治或单项交安工程的公路施工项目)的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 |
注:
1、近五年是指2015年9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止;在此期间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业绩方为有效。
2、工程业绩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的相应页面。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 岗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4)至少4年从事路桥工作经验。 (5)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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