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切换
客服电话:18113170980
您好,欢迎来到鱼泡招标官网
提示
确定退出当前帐户?
取消
确认
鱼泡招标

下载鱼泡招标APP

首页 > 工程招标> 市政工程 信息详情
新丰县坳头村至龙江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广东韶关
招标公告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2020-12-02
收藏
登录鱼泡招标网,可查看完整信息

 

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新丰县坳头村至龙江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二期)勘察设计

    1.2 项目业主: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新发改字【2020】109号

1.5 项目代码:2020-440233-48-01-008930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县级财政资金100% 

1.7 招标人: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1.8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新丰县丰城大道沙江桥至韶关市粤联新丰分公司地段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路线全长1947米,现状21.5米宽,改造后35.5米宽。全线采用主干路设计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通信等工程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

2.1.3 项目投资:总投资估算3934.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360.23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103.58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本次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和(2):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详细勘察及测绘成果需符合当地自然资源局工程测绘相关要求等;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

①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应包含项目立项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图纸变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③施工期间设计代表每周不低于三天驻场指导;

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总工期:共6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20日历天、设计工期40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勘察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提交详细勘察成果文件及地形图修测等;

(2)提交详细勘察成果文件后30个日历天提交施工图审查版图纸

(3)施工图修编: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注:本次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施工图修编,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注:中标人如不具备相应的勘察资质、测量资质的,可待中标后由中标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来完成相应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费用中。

3.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按以下标准确定: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2)由国家住建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2020年7月1日前,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受理凭证等),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1)、(2)、(3)的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5)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6)由各省的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5.相关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路桥相关专业包括道桥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市政路桥、道路与桥梁、道路与铁道工程等专业,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5.2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3 投标人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6 禁止投标条款 

3.6.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6.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

2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

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为本招标项目业主单位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 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扫描成电子文件,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上传至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并在开标现场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其他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等资料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办公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人力资源市场大楼7楼

联系人(部门)  

联系电话: ******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良村综合商贸城

联系人(部门): 宋工  

联系电话: ******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  0751—******、******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建设路5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2170020201292400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01292400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012151600前投标人使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答疑】进行质疑。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01215日16时30分至20201218日16时00分前招标人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招标答疑】栏目发布答疑。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12249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012249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01224930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01225730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01225900分至20201225930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9

开标时间

  20201225930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人(盖章):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122

 


招标公告:新丰县坳头村至龙江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docx【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新丰县坳头村至龙江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二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doc【点击下载】
查看完整信息
页面说明:全国鱼泡工程招标网平台融合市政工程招标公告工程招标网、市政工程招标公告建设工程招标网、市政工程招标公告建筑工程招标、市政工程招标公告招标采购 导航网等招标网站,为你提供专业的工程招标信息查询服务。